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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制度介绍

      在香港,律师主要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和事务律师(Solicitor)两类。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没有地位分别,只有分工不同。分工在哪里?事务律师负责广泛的法律业务,什么都做,但出庭权有较大限制。大律师专门做一种工作,就是诉讼。

事务律师一般根据小时收费,收费标准根据事务律师的年资以及名气等由事务律师自行制定,一般很难有太多的优惠。香港律师大律师是当事人通过事务律师聘用,而非直接委托。大律师的收费差别很大,有名气的大律师,报价经常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起步,而一般的大律师,则几万而已。大律师是起步价加每天出庭费用合计报价。香港法庭在开庭之前,会与双方当事人商议预定开庭日期,大律师则根据预定的日期报价。如果开庭审判提前结束,大律师由于预定了日期而无法承接其他案件,所以他们一般也要收取剩余日期的费用,减半或按照一定标准收取。

香港律师目前统计,一共有近八千人。在只有七百多万人口的香港,这个比例也算比较高了。由于香港法治社会,人从生老病死,结婚,立遗嘱,买房等等但凡经济活动,都会需要律师的介入,因此,跟律师打交道也是香港人生活中的日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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