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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出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措施发布日期:2020-05-06

中国推出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措施


根据汇发〔201928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以下优化措施:

一、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全国推行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验等试点业务。

二、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三、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四、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对价款时,可凭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账户开立、资金汇入和结汇使用手续。

五、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

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六、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试点地区非金融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非金融企业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七、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

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但相关账户开户数量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

九、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

银行按现行规定审核后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十、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

对外转让的信贷资产范围,包括银行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等。

十二、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承包工程企业经外汇局登记,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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