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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妥善处理铜锣湾书店失踪案 增强对「一国两制」信发布日期:2016-01-06

201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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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书店5名股东和主管接连失踪案,事态持续发展和发酵。一些现象情况放在情理法层面检视,存在不少困惑,即是说5人的失踪,按目前所知情况绝不正常。特首梁振英表示他与特区政府高度关注此事,并表明他与特区政府不接受内地执法人员在港执法的立场;鉴于这宗案件性质涉及「一国两制」安排与《基本法》规定,梁振英与特区政府表态之外,更应该积极介入处理。若案件妥善解决,除了5名失踪者与其家人的困扰得以解除,对于确立「一国两制」不走样和贯彻落实《基本法》,可能是一次绝佳机会。期望梁振英和特区政府努力。

失踪案乖离情理法 李波信件未释疑团

这宗失踪案,始于去年10月中旬。最初是铜锣湾书店4名股东和主管先后在泰国和怀疑在内地失踪,由于案发地点不明,其中3人的家人在11月上旬先后在港向警方报案,警方列作失踪人士案件处理。但是,由于难以确定失踪前最后地点和家人取态低调,外界所知情况不多,因而未引起关注。最后失踪的书店主管李波,失踪前证实在柴湾的书店仓库,他的家人除了报案,并向传媒披露了李波一些情况,例如回乡证仍然放在书店的抽屉等。李波的「离奇失踪」经传媒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特首梁振英的表态,使事态在香港特区推到最高层次。

迄今所知情况,这宗集体失踪案存在的困惑,首先是案件发生超过两个半月,3名失踪者家人先后报案,警方受理却一直无进展,连第5人也失踪了警方仍然束手无策。其次是李波失踪后,家人披露他随身未带回乡证,后来传媒发布李波手写「平安信」,表示他「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配合有关方面调查」,云云。有内地传媒认为,这封信使「『越境执法』和『绑架』说都已不攻自破」,可是从同理心检视这封信却不合情理,而且还折射出像李波等人的离奇失踪,若认为一封信就可以证明他们的失踪不涉及冲击「一国两制」和违反《基本法》规定,缺乏说服力。另外,若认为这样一封信就足以合理化李波等人的不正常失踪,那是对基本智慧的侮辱。因为不合情理之处,根本难有合理解释。

不过,铜锣湾书店股东和主管失踪案一些迷雾,据内地传媒的描述得以廓清。首先,内地和本港有机制规定,若港方怀疑有港人在内地被捕,例如警方接获报案,而有理由怀疑失踪者曾在某地现身,亦可向内地执法部门查询,内地有责任回复。关于这一点,据知警方曾经向内地查询书店失踪人士的情况,不过内地不回复,警方也没有办法。日前,有立法会议员曾经当面查询警务处长卢伟聪有关这宗失踪案,获得的也是未获回复的无奈。因此,就法定层面,这是内地未按机制通报,乖离了既定程序。

其次,铜锣湾书店主打销售内地禁书,据内地传媒提到的「配合调查」,涉及政治与法律层面。关于政治层面,当年主导制定「一国两制」国策的邓小平说过,香港回归之后,港人在港仍然可以骂共产党,他说「共产党是骂不倒」的。熟知香港问题解决历程的人,都不会忘记这句话,不少人也因为这句话做了人生最重要的抉择,留港建港。不过,迄今未见官方确认在香港不能再骂共产党了。

禁书若涉侵权 可在港依法提控

至于法律层面,《基本法》第27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等;《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小宪法,全国无论是中央、各个省市自治区、官员以至平民百姓,只要在香港,都要遵守。这是依法治国。铜锣湾书店销售内地禁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理应有出版自由,若认为书籍内容涉及侵犯名誉权或诽谤等,那可以透过法律程序解决,惩罚犯法的人。这就是香港,准确地说,这才是「一国两制」的香港。

因此,铜锣湾书店失踪5人的遭遇和当局的处理,存在不正常和偏离「一国两制」、不符合《基本法》规定,期望当局尽快匡正,勿让事态发展下去而更被动并深陷泥淖。去月底,国家主席习近平接见到北京述职的梁振英时,提及要「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铜锣湾书店失踪案,从港人的角度则令人担心「一国两制」走了样和不符合《基本法》规定,梁振英率同特区政府若妥善解决此事,则在维护「一国两制」安排和贯彻《基本法》规定,会树立一个标杆,对往后应对和处理同类事宜,将是一个好先例和好经验。最重要是:让港人增加对「一国两制」的信心,有利于各方面发展和建设。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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