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琪律师观点
对于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企业高管参观监狱一事有感发布日期:2016-09-13 |
立法和执法,是相互影响、无法绝对同步却又不断达到动态平衡的一对法律欢喜冤家。
立法的超前,比如我国的劳动法与税法。 我不是说不应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不是说依法纳税不光荣,但对于任一行业一个普通的企业,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为员工购买全部的“五险一金”,按照税法缴纳全部的税费,离破产倒闭的日子也不远了。脱离现实发展的立法,演变之后,是让执法者有了更多的寻租空间, 让某些懂法者拿起“法律的武器”,在纠纷解决机制中获得不公平之利益。 立法的滞后,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稳定的法律体系无法迈动跳跃的步伐,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一幕:协会组织企业高管参观监狱,让他们明白,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掉下来。下一个会掉在谁的头上?只有天知道。
对于新型经济事物的出现,如果只是采取暧昧的态度,既想享有最终发展的成果,但又不愿意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对整个行业来说,怎么可能有健康发展?只有积极规范立法,画出方圆,才有好大一片产业天空,任鱼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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