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律新闻
| 香港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流程和法律文件发布日期:2017-09-06 | 
|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事宜,香港及大陆律师工作范围分为以下六部分: 
 第一部分:草拟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协议 就本所于会议中提及,本所根据贵司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协议,将草拟一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协议。该质押协议将包括股份质押所需要的一系列股份转让文书,以便借款人违约情况下贵司可股份转让。 
 第二部分:审阅貴司与国泰君安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书 本所将以可执行性角度审阅貴司与国泰君安及质押权人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並检阅三方的权利及责任,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部分:草拟押记详情的陈述表格(NM1 表格)及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 本所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将股份质押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押记登记需连同押记详情的陈述表格(NM1表格)一起交付于公司注册处登记。本所将草拟该NM1陈述表格並协助贵司于押记设立后的一个月限期内完成登记注册手续。 
 第四部分:存档股份质押协议 在股份质押协议签订及登记后,本所将协助贵司于指定时间内存档相关股份质押协议。 
 第五部分:协助贵司取得押记登记证书 在股份质押协议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之后,本所将协助贵司取得押记登记证书。 
 第六部分:外债登记部分出具法律意见 大陆律师就该项目涉及的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贵司应办理的外债登记手续出具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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