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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地区金融牌照申请 之印度尼西亚发布日期:2019-09-03

东南亚国家地区金融牌照申请

之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的金融科技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印尼银行(Bank Indonesia,印尼中央银行)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定义如下:

支付系统(即清算、结算和支付);

l  市场支持(如收集金融信息);

l  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如在线投资和保险);

贷款、基金和融资(如P2P借贷和众筹);

l  其他金融服务

支付牌照和P2P牌照的监管机构

目前受监管的金融科技领域主要为P2P借贷和支付系统活动,监管机构主要是印尼银行和印尼金融服务监管局。

作为支付体系的主要监管主体,印尼央行根据法律授权,针对支付业务制定了监管法规及实施细则,形成了印尼支付市场的监管依据。印尼银行负责监管与支付交易相关的金融科技的发展,受监管的主体包括发行人、收购人、支付网关、清算供应商、结算供应商、资金转移供应商、电子钱包供应商和印尼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系统供应商。

印尼金融服务监管局于20161228日颁布了关于信息技术借贷服务的条例(OJK条例第77/POJK.01/2016,以下简称“P2P条例”),该条例介绍了与P2P借贷服务和P2P借贷服务供应商有关的各项指导意见和权利义务。


source:墨腾创投

支付牌照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印尼支付业务牌照类型划分非常精细,基本覆盖了产业链上下游各个环节,包括银行卡支付(包含卡组织、清算、结算、发卡、收单等细分类型)、资金转账、支付交易处理(包含转接服务、支付网关运营、电子钱包业务)、电子货币等,对申请主体的资质要求不尽相同。

以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为例:

l  依据2016年的支付交易处理监管法规(PTP法规,18/40/PBI/2016)规定卡组织、转接机构、清算和结算机构牌照的申请主体必须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20%,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

l  依据2018年的电子货币监管法规(20/6/PBI/2018)规定,申请电子货币牌照的非银行机构必须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且其大部分董事会成员应在印尼境内拥有住所,申请发行电子货币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

l  依据2017年全国支付网关监管法规(GPN法规,19/8/PBI/2017)规定,GPN转接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20%

此外,印尼央行在电子货币监管法规中,将支付服务主体分为前端和后端两类,前端主体涉及直接与客户建立联系的机构,覆盖发行机构、收单机构、支付网关运营机构、电子钱包运营机构以及资金转账服务机构。后端主体涉及不直接与客户建立联系的机构,包含卡组织、转接机构、清算机构和最终结算机构。申请机构只能在前端和后端运营中选择一类,允许在同类牌照中申请多项业务许可,比如,可以同时申请发行(前端)和收单(前端)许可,但不能同时拥有前端后端两类牌照,比如,不能同时成为电子钱包运营机构(前端)和清算机构(后端)。

支付牌照申请流程

前端和后端系统牌照的申请流程大致相同,在正式申请前需要预约印尼央行开展座谈会,向其阐明申请意愿,印尼央行收到相应的申请材料后,会对文件完整性、商业可行性、合规性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如需补充,申请人应在限定时间内补充齐全。其次,印尼央行认为必要时还会去现场考察。而对辅助性牌照(或许可),申请人可直接递交申请,无需提前与印尼央行座谈。

不过,由于对印尼央行的审查以及现场考察的时限无具体法律规定,因此导致印尼央行在实际审批牌照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预计需耗时1年半及以上。在获取正式牌照或许可后,公司将可正式开展持有牌照对应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其业务活动直接受印尼央行内部DKSPPayment System Policy and Oversight Department)的监管。

P2P牌照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l  网贷平台运营方/提供商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或服务类公司。

l  平台运营主体需是有能力提供、管理和操作基于IT技术提供贷款服务的印尼公司。

l  贷款必须用印度尼西亚盾(IDR)并通过网络经电子系统进行撮合。运营方不可参与借贷活动。

l  外国公民或合法企业直接或间接占有P2P平台所有权占比不得超过85%

l  运营主体必须通过金融服务局(OJK)申请注册证书和经营许可证。

l  在本规定生效之日(20161229日)前开展P2P贷款服务的运营方,必须6个月内(即2017629日)在OJK注册登记。

l  申请注册资格,运营方必须拥有10亿IDR注册资本;申请经营许可证,运营方需有25亿IDR的注册资金(折合约125万元)。

l  运营方必须至少有一位董事和一名委员。每个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年以上金融行业的从业经验,成员可以为外国公民。

l  借款人必须来自印度尼西亚境内;出借人可以是本地人或外方。

l  借款人的每笔贷款不得超过20亿IDR100万元)。本条例未规定最高利率。

l  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贷款必须以卢比标示,合同必须是印尼语或者两种语言(即印尼语和另一种外语)。

l  建立第三方托管账户和虚拟账户的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必须建立第三方托管账户和虚拟账户,必须为出借人提供虚拟账户。还款时,必须通过金融科技公司的第三方托管账户,然后直接划转至出借人的虚拟账户。

l  数据中心和容灾中心:数据中心和容灾中心必须设立在印尼。

P2P牌照申请流程

1.获得注册号

l  平台方向OJK提供所有相关的资料,包括法律文件、公司商业计划、平台运作流程等等;

l  平台方向OJK电脑或手机现场演示具体的运作流程;

l  OJK前往办公室现场视察;

l  等待OJK发放注册文件。

2.获得牌照

经过一年的测试以及对运营数据的审核,OJK 会决定是否批准下发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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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墨腾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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