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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律新闻

千万不要随便借香港账户给别人用,分分钟洗黑钱罪发布日期:2015-07-02
越来越多的大陆人到香港开公司,开银行账户。千万不要随便借香港账户给别人用,要不分分钟中招,成为洗黑钱罪的犯罪嫌疑人,搞不好除了赔钱,还要坐监!

以下是我客户的真实案例:

2014年6月份左右,周某因為业务关係在网上认识一个尼日利亚的客人,尼日利亚人说在全球有生意,需要人帮他在香港账户代收一个货款然后在中国用西联付款到他尼日利亚的账户,会支付一些佣金,于是周某就联系了李A,让李A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来接收,后来收到了马来西亚一家公司打来的7万9千多美金,当时周某有问尼日利亚的客户為什麼不直接转到尼日利亚去,他的答复是马来西亚直接转过去需要比较长时间,而我们亚洲之间转账很快到,后来周某就利用李A账户帮他收了这笔款,但是李A公司没有渠道把钱换算成RMB到中国大陆,于是又联系到李B,李B说有办法直接按照当天汇率换算,就又把美金转李B公司账户去套现,其实李B最后又是把钱转给了李C的公司账户,因为李C公司才能直接套现出来;当把钱折现后,周某就在大陆把钱用西联方式一一汇款给了尼日利亚的人,大概过了十来天,李A,李B和李C都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才发现原来是被骗了,马来西亚公司现在申请要退款;但是钱都已经转走了,他们没法把钱退回去,就也没报警什么的,没理; 结果2015年
6月26日中午,李A过香港的时候,被海关截查,直接送到上水警局,由CID接手,现在香港警察就说他们涉及洗黑钱,通知可以保释,目前已经在6月27日用10万港币保释金保释回来了大陆,现在他们三个都被香港警察通缉。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千万不要在警署乱说话,第二,千万一定要第一时间内聘请香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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